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筝》入选《唐诗三百首》。
圣人於诗言,曾否专其中。
因事有所激,因物兴以通。
自下而磨上,是之谓国风。
雅章及颂篇,刺美亦道同。
不独识鸟兽,而为文字工。
屈原作离骚,自哀其志穷。
愤世嫉邪意,寄在草木虫。
尔来道颇丧,有作皆言空。
烟云写形象,葩卉咏青红。
人事极谀谄,引古称辨雄。
经营唯切偶,荣利因被蒙。
遂使世上人,只曰一艺充。
以巧比戏弈,以声喻鸣桐。
嗟嗟一何隔,甘用无言终。
然古有登歌,缘辞合徵宫。
辞由士大夫,不出於瞽蒙。
予言与时辈,难用犹笃癃。
虽唱谁能听,所遇辄瘖聋。
诸君前有赠,爱我言过丰。
君家好兄弟,响合如笙丛。
虽欲一一报,强说恐非衷。
聊书类顽石,不敢事磨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