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8~1031)字明远,世为澶州清丰人,后徙彭门。除右司谏,知制诰,判尚书刑部。后又献斧扆慎刑箴、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累官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时修礼文之事,诏令多出其手。屡请老,以太子少保致仕。迥善吐纳养生之术,性乐易宽简,服道履正,历官莅事,未尝挟情害物。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卒,谥文元。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道院集十五卷,法藏碎金录十卷,及耆智馀书、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均《宋史本传》并传于世。
棱棱双节称王母,此日陈情先念祖。陟屺仍怀圣善人,燕喜俱难方颂鲁。
匡岳彭湖间气钟,妇姑先后禀将同。节操承家自不改,贻翼于今未有穷。
黄鹄歌残天渺渺,鸾书欲下恩多少。三釜犹怀风木思,六珈已恨堂萱老。
手植庭槐喜独存,欲报春晖未敢言。骅骝志尚堪千里,乌鸟情终逮九原。
财赋东南随物力,早夜持筹裕经国。岂同榷利计征求,祇为明庭佐规画。
能诗水部本通才,宦业中朝更远哉。叠有纶恩荣里闬,依然宝婺映中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