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一一四二),字顺之,江都(今江苏扬州)人。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进士。三年,为江阴军签判。绍兴元年(一一三一),擢太常博士,迁中书舍人,出知扬州。官至敷文阁待制。十二年,卒于秀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七)。《两宋名贤小集》卷一八四存有《李敷文诗集》一卷。事见《宋历科状元录》卷五,今录诗十三首。
至道虽然无处所,也凭师匠传规矩。屯蒙取象配朝昏,复姤假名称子午。
进火无中炼大丹,安炉定里求真土。身心意定共三家,铅汞银砂同一祖。
加减依时有后先,守城在我分宾主。南山赤子跨青龙,北海金公骑白虎。
两般药物皆混融,一对龟蛇自吞吐。直超实际归大乘,顿悟圆通非小补。
密会真机本自然,可怜小法胡撑拄。口灵舌辩自夸能,气大心高谁敢睹。
未会潜心入窈冥,何劳立志栖环堵。初机自是不求师,老倒无成甘受苦。
积功累行满三千,返照回光穷二五。起火东方虎啸风,涤尘西极龙行雨。
驱雷掣电役天罡,辅正除邪任玄武。姹女才离紫极宫,金公已到朱陵府。
炉中大药一丸成,室内胎仙三叠舞。四象五行都合和,九转七返功周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