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一一四二),字顺之,江都(今江苏扬州)人。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进士。三年,为江阴军签判。绍兴元年(一一三一),擢太常博士,迁中书舍人,出知扬州。官至敷文阁待制。十二年,卒于秀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七)。《两宋名贤小集》卷一八四存有《李敷文诗集》一卷。事见《宋历科状元录》卷五,今录诗十三首。
节义岂无人,戊庚略可数。摧残及辛亥,士气久已沮。
毒后憎诸贤,要领膏锧斧。女戎真自灭,烈士首袁许。
何怪亡国时,相率作首鼠。衣冠遂扫地,窃弄启狂竖。
重黎极厚我,默契有深语。隔窗颔而行,回思乃中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