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梦桂(一一八○~一二五三),字德芳,隆兴府(今江西南昌)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一二○)进士,调德安府司户参军。辟为安陆军节度推官。入荆南、四川安抚司幕。历知吉州万安、鄂州武昌县,通判辰州、岳州。官至朝请郎。理宗嘉熙三年(一二三九),命知容州,未赴。閒居十五年,宝祐元年卒,年七十四。有《平塘陶先生诗》三卷(卷三为附录),今仅存民国宜秋馆翻刻清雍正十二年修补明崇祯元年裔孙陶文章刊本。事见本集卷三宋罗必先《故知容州朝请陶公墓志铭》及近人李之鼎跋。 陶梦桂诗,以宜秋馆翻刻本(藏浙江图书馆)为底本,底本明显错讹酌予订正。
河流决崑崙,微禹其为鱼。
龙门虽已凿,犀栧孰可踰。
老翁被发鬓如丝,临流欲渡将何之。
妪止翁留翁勿渡,翁不妪从舍之去。
中流凭一壶,意谓千金俱。
一壶势莫支,千金沦其躯。
壶兮壶兮翁之{左祟右},鼍吼鲸吞方得意。
曲终哀怨写箜篌,邻女为君双堕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