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1568~1610)明代文学家,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汉族,荆州公安(今属湖北公安)人。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合称“公安三袁”。
湖亭路绕梅花曲,石砚年年洗芳渌。湖光照眼花绝尘,此老当时面如玉。
诗应独步难同调,字岂必工终不俗。城东苍头持卷来,一夜起看三秉烛。
我从书法得相法,骨秀神清臞亦足。有如辛苦学神仙,火冷空山断荤肉。
遗编旧事已陈迹,五百年来登鬼箓。水流花落两无情,谁能更和西湖曲。
石田诗人亦清士,居不种梅翻种竹。他时并作隐君论,何似周莲与陶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