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湖广衡州府衡阳县(今湖南衡阳)人。他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其著有《周易外传》、《黄书》、《尚书引义》、《永历实录》、《春秋世论》、《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书。王夫之自幼跟随自己的父兄读书,青年时期王夫之积极参加反清起义,晚年王夫之隐居于石船山,著书立传,自署船山病叟、南岳遗民,学者遂称之为船山先生。
程氏有烈女,自名为笋姑。六岁诵论语,七岁奉盘盂。
八岁工织缣,九岁绣罗襦。十岁慈母病,甘饿其体肤。
三日常不饭,羹药办中厨。笋姑年十七,未常里门趋。
趋趋户庭间,亦不踰门睮。其岁为戊申,其月为辰娵。
野鸟守房舍,暴客执矛殳。公然纵白刃,获金而索珠。
阿母病床褥,女不忍驰驱。宁死于母旁,慷慨行捐躯。
暴客挥火茅,延烧乎室隅。救火抵母难,身与白刃俱。
毁生存大义,气绝在须臾。观者如堵墙,股栗泪填衢。
行者久伫立,叹息烈女殊。老者哭纸钱,焚致乎修途。
幼者馈巾帛,村村桑叶枯。媒妁向婿言,此罪谁当诛。
程氏筮十日,不久当归夫。岂知中道崩,使君委罗敷。
何以拜姑嫜,姑嫜泣乌乌。命子各成礼,长恸恨穿窬。
衔悲收汝骨,归葬乎上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