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和(730年(庚午年)~810年?),字子同,初名龟龄,汉族,婺州(今浙江金华)人,自号“烟波钓徒”,又号“玄真子”。唐代著名道士、词人和诗人。十六岁参加科举,以明经擢第,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唐肃宗赐名为“志和”。因事获罪贬南浦尉,不久赦还。自此看破红尘,浪迹江湖,隐居祁门赤山镇。其兄张鹤龄担心他遁世不归,在越州(今绍兴市)城东筑茅屋让他居住。史载唐肃宗曾赐他奴婢各一人,张志和让他们结婚,取名渔童和樵青。著有《玄真子》集。
檐溜才停,街泥乍涴,花梢日影摇午。陌头霁景增妍,水边烟光添妩。
茜衫笑检,忆春在、谢桥深处。正沿堤、叫燕吟莺,吹满一天风絮。
篱杏糁、如尘鬓缕。溪柳罨、带烟朱户。画完江左亭台,酿成花朝节序。
为欢并日,况渐逼、韶光百五。约钿车、来日重游,又听小楼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