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四时急相乘,五月大火中。天地为炽炉,万物皆沸铜。
吁嗟望云汉,长啸怀清风。覆载虽高厚,局蹐似不容。
蚩蚩道旁子,奔走劳厥躬。外以尘土伤,内为利害攻。
狂酲无由濯,势与群物终。安知逍遥游,采真得所从。
宝宇豁高严,剧谈叩真空。虚白从中来,清凉脱樊笼。
惜哉但独乐,不与斯人同。作诗寄妙赏,藐若凌青穹。
依隐或玩世,诡时在不逢。三复金玉音,旷然已发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