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芦溪之山高插天,莲峰更压芦溪山。
峰头青壁几千年,谁知玉阙藏神仙。
平明采樵陈氏子,五云深处楼台起。
中有攻仙白玉冠,方瞳射人秋自寒。
台前一道白莲泉,七始花开一成莲。
固知此子无仙骨,只以{左彳右空}{左彳右同}入仙室。
低头乞命却走回,尚复褰裳取莲实。
归来疑信互相传,朴哉此子非妄言。
安知琼楼玉室峭千尺,即非面前崔嵬一片石。
安知世人俗气厚如山,翻把琼楼玉室作石看。
亦非仙人幻作石,世人俗眼自不识。
安得鸿都道士白玉簪,持我此诗扣青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