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独往超凡虑,幽栖出世情。祗陀移茂苑,舍卫俨吴城。
妙相青狮拥,真文白马迎。峰莲千仞秀,天镜一池平。
小證沙门果,新持净业盟。启函飞孔雀,齐帙转流莺。
夙习鸠罗译,通教龙象呈。腾音潮呗远,零座雨华轻。
夜诵山皆应,晨参仆屡更。白头三藏遍,缁服五禅并。
蒲塞慈云馔,优昙甘露英。月留圆处影,泉入定中声。
居士重逢蕴,徵君再见明。钝根当自断,欲劫此堪惊。
贝叶翻偏好,韦编续未成。有因终有漏,无性即无生。
梵篆非蝌斗,番言是鸟鸣。达磨不立字,究竟亦何名。
议界俱空境,轮回悉妄行。吾将求解脱,送子息心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