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春光满郊野,吾独爱西丘。
碧水一池定,白云千顷流。
散人歌小海,幼伎拨箜篌。
远著谢公屐,高登王粲楼。
人生一杯酒,又是一年游。
醉扶红袖上飞楼,又是新年第一游。
欲拨诗肠重进酒,误将纤笋触箜篌。
云阙竖空上,琼台耸郁罗。紫宫乘绿景,灵观蔼嵯峨。
琅轩朱房内,上德焕绛霞。俯漱云瓶津,仰掇碧柰花。
濯足玉女池,鼓枻牵牛河。遂策景云驾,落龙辔玄阿。
振衣尘滓际,褰裳步浊波。愿为山泽结,刚柔顺以和。
相携双清内,上真道不邪。紫微会良谋,唱纳享福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