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萍梗事堪嗟,犹喜相逢鬓未华。州县岂宜清庙器,诗书元自大方家。
黄花暂醉离亭晚,鸿雁同征去路赊。回首吴江枫落夜,诗成须向故人誇。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轩骑并从金刹驻,弦歌遥向碧山闻。巢边鹳鹤窥游客,行处渔樵识使君。
绝壁松杉含晚照,缘岩楼阁缀秋云。宾朋万里过逢地,惆怅风前落叶分。
龙庭收羽檄,凤沼出丝纶。正睹三边静,还同四海春。
别筵梅送雪,归骑柳窥人。遥想逢迎处,普天无战尘。
扁舟雪夜兴,千载风流存。
诗画能幽绝,不似诸王孙。
兴多却易尽,一世复何待。
伧父莫骂予,犹且不见戴。
昨日春冰破水边,今朝腊雪坠风前。
岁华过目疾飞鸟,壮志如何不着鞭。
水净沙明一叶船,钓丝牵月过长川。五湖何地宜生理,我欲从之问计然。
三家笑荒陋,十日寄萧条。破户无人掩,寒炉折竹烧。
青灯不废卷,白酒未空瓢。伴我能于此,他年定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