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尝窥仙华录,胜践心所仰。蹉跎二十秋,故尔劳梦想。
名谈出邂逅,高槩馀佛彷。节至月仍圆,别来山似长。
百年空中絮,此会知难两。欲去吾未能,不饮君宜强。
露蔓多夕滋,风竹留晚响。岐路方悠悠,云何税尘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