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达人与天游,林壑宁非惜。鴂啼王侯门,秋草长安陌。
高揖谢组圭,我本渔樵客。梦断谪仙楼,心飞康乐屐。
嵣{此/必}面南山,雨后新浴碧。寒霞明灭间,万仙醉朱液。
兰桂馨太古,借问谁抱璧。五陵北原遥,回首汉唐迹。
石麟折其股,感叹黄屋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