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噫嗟复噫嗟,哀斯邓先生。平生葆贞曜,白首稽遗经。
岂无当世念,冉冉年岁零。养真白云林,足迹不到城。
浩歌紫芝曲,惨淡悲风生。泠然竟长往,苍茫隔幽明。
临流一挥涕,耿耿难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