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公议在天下,如人有元气。平居失护养,一旦可胜讳。
神丹卒难求,百疾起如猬。奄奄息仅属,熟视吁可畏。
大义在春秋,遗迹悲汉魏。君看徐孺子,底物视富贵。
问疾维摩,疾隐难瘳,势如毒痡。见雕锼窟穴,自分牝牡,根芽风火,遽染肌肤。
危坐应妨,缓行堪惜,闺阁偏招楚大夫。生权要,便望门求舐,奔走当途。
何缘摧挫微躯。笑束手仓公两月馀。祝哲人谋国,先除众蠹,雄师克敌,易剪孤雏。
姿愧神清,修期漏尽,健甚逢花倒玉壶。酬宾戏,向裈中体物,孰免粗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