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黄唐日已远,举世绝纯庞。时心相迫促,其下乃河江。
独慨者谁子,高人卧北窗。作诗仍饮酒,真意总盈腔。
虚室有馀韵,素襟不可双。拂衣归去来,岂为乡里降。
门前五株柳,千秋处士杠。桃津如可问,人在武陵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