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浅染霓裳,轻匀汉额,巫山行雨方还。最好是、肌香蜡莹,萼嫩红干。曾见金钟在列,钧天罢、筍虡都闲。妖饶似,晓镜乍开,绿沁眉山。
休夸瘦枝疏影,湘裙窄、一钩龙麝随鞍。便更做、山人倦赏,畏冷无欢。争奈冰瓯彩笔,题诗处、珠琲斓斑。清宵永,相对莫放杯寒。
蜚廉西北来,长途肆狂愎。鞭驽渡清河,凛冽势转亟。
扬沙眯双眸,举袂频自拭。岂容披襟当,正藉貂裘敌。
行行抵山陵,薄暮殊未息。且须就村舍,把酒慰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