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将门子弟君独贤,一从受命常在边。未至三十已高位,
腰间金印色赭然。前日承恩白虎殿,归来见者谁不羡。
箧中赐衣十重馀,案上军书十二卷。看君谋智若有神,
爱君词句皆清新。澄湖万顷深见底,清冰一片光照人。
云中昨夜使星动,西门驿楼出相送。玉瓶素蚁腊酒香,
金鞭白马紫游缰。花门南,燕支北,张掖城头云正黑,
送君一去天外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