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癸亥辞修门,拜赐散人号。
一出非本心,欢喜归祭灶。
故乡多名山,幸得遂所好。
舟舆虽难具,信步亦可到。
清溪无尘滓,奇峰有云冒。
雨垫林宗巾,风落孟嘉帽。
岂惟狂故在,望远亦未眊。
一醉倘可谋,敢爱将军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