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园令还多病,东方更少徒。寻山只独往,到寺即吾庐。
酬答惭居士,衣冠谢鄙儒。冥心偶有会,木榻小跏趺。
禅栖吾所好,来往亦随缘。信宿还今夕,支离又十年。
病身宁礼束,懒性已书捐。兴到成开口,逢人更默然。
海上倭方急,云中虏又侵。缨冠本非分,抱膝复何心。
树冷秋前寺,篁齐雨后林。此乡非楚泽,濯足亦成吟。
委形堪落魄,任性绝安排。得失浮生梦,闲忙造物差。
平湖疏野树,微雨寂山斋。欲证空王偈,犹嫌落几阶。
家园只百里,几月不知归。饭合山僧灶,眠分渔父矶。
貌衰非示病,才拙似忘机。虽然断荤酒,不惹独醒讥。
山房夜雨歇,檐溜响空阶。叔夜惟贪睡,荣趎又孰偕。
废梳同祝发,厌肉类持斋。转觉人情隔,岩僧却可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