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眉列春山,眼横秋水,天涯能不魂销。况琴书落拓,蓬转萍飘。
不信离家几日,才饯岁、又是花朝。花朝矣,红情寂寂,绿梦迢迢。
无聊。阑干十二,曲曲倚将来,只合吹箫。奈玉箫声远,清怨偏饶。
唯有多情明月,扔来伴、客馆吟瓢。应相笑,沈腰瘦去,不减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