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楚郭微雨收,荆门遥在目。漾舟水云里,日暮春江绿。
霁华静洲渚,暝色连松竹。月出波上时,人归渡头宿。
一身已无累,万事更何欲。渔父自夷犹,白鸥不羁束。
既怜沧浪水,复爱沧浪曲。不见眼中人,相思心断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