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海风捲雨闽天晴,揽辔晚出莆田城。人言前山有猛虎,山雨乍歇溪水鸣。
邮亭传舍去路永,古榕茂荔连林青。极目人烟渺萧瑟,猛虎夜吼如雷轰。
当前立马一叱虎,卒隶意气方峥嵘。铁篮焚火明夺昼,照曜厓谷无潜形。
颓然虎伏作卧石,利牙铦爪徒狰狞。纵逢乳犬那敢搏,孰谓百兽犹震惊。
我职分符省风俗,狐兔必扫豺狼逐。於菟跑跃最豪雄,啖人肥已当先戮。
林飙泠泠山月落,伏虎欲行还踯躅。应愧寻常肆凶虐,深掩双睛光煜煜。
于菟于菟,毋为狂且。圣人宁百姓,汝辈必在驱。烈士不杀汝,民害终未除。
弯我乌号重二石,拔我龙泉长三尺。截汝头骨贯汝胸,汝皮我寝肉我食,汝虽后悔奚所益。
不如蓄威武,为帝守九关。见者皆畏爱,文采何斑斑。
青山背夕阳,兹景公所爱。虚堂日落时,迁坐一解带。
岚分疑有处,鸟度知无碍。须臾暮色来,默默无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