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造化绝高处,富春独多观。山浓翠滴洒,水折珠摧残。
溪镜不隐发,树衣长遇寒。风猿虚空飞,月狖叫啸酸。
信此神仙路,岂为时俗安。煮金阴阳火,囚怪星宿坛。
花发我未识,玉生忽丛攒。蓬莱浮荡漾,非道相从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