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遥作时多难,先令祸有源。初惊逐客议,旋骇党人冤。
密侍荣方入,司刑望愈尊。皆因优诏用,实有谏书存。
苦雾三辰没,穷阴四塞昏。虎威狐更假,隼击鸟逾喧。
徒欲心存阙,终遭耳属垣。遗音和蜀魄,易箦对巴猿。
有女悲初寡,无男泣过门。朝争屈原草,庙馁莫敖魂。
迥阁伤神峻,长江极望翻。青云宁寄意,白骨始沾恩。
早岁思东阁,为邦属故园。登舟惭郭泰,解榻愧陈蕃。
分以忘年契,情犹锡类敦。公先真帝子,我系本王孙。
啸傲张高盖,从容接短辕。秋吟小山桂,春醉后堂萱。
自叹离通籍,何尝忘叫阍。不成穿圹入,终拟上书论。
多士还鱼贯,云谁正骏奔。暂能诛倏忽,长与问乾坤。
蚁漏三泉路,螀啼百草根。始知同泰讲,徼福是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