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又秋光照眼,遍七里飘花坊陌。万峰笑人,窥窗抛黛色,独步烟驿。
暗念吴宫怨,鹧鸪声老,送锦帆如墨。前朝恨事沙沉戟,破楚门边,红心草碧。
颓垣断桥休惜,待邀他客燕,閒话今昔。
江东裙屐,怕山灵未识。路转招提渺,天地窄,当年翠辇无迹。
问南寻旧梦,牧童横笛,留宸藻忍看题壁。嗟十岁客里单衣瘦马,故乡轻掷。
西风外一望京国,想暮鸦、换了长洲树,空成泪忆。
野性拙生理,大化无停机。缊袍汗沃若,絺绤风凄其。
壮士千载心,岂忧食与衣。由来浮海志,不是轩冕姿。
人生尚闻道,富贵复奚为。贤有陋巷乐,圣有西山饥。
朵颐多所失,苦节未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