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家在巫云曲。更那堪、蕙情兰抱,楚天人独。屈子骚根三千载,悱恻录芽能续。
且莫怨、衫痕凋绿。湘水芳魂招未得,又黄陵、泣断瑶妃竹。
歌迸急,素弦促。
知君心似弹棋局,忆三生、香阶划袜,定情银烛。绿绮微寒么凤寡,泪洗明珠盈斛。
便锦里、回文谁读。一角红楼春如梦,只东风、岁岁花吹玉。
多少恨,认横幅。
炎炎白日长,窅窅孤云去。身縻心久归,别至情更苦。
良时难骤得,异县不同聚。名都亲友并,并翔文窎羽。
处独忽多闻,至乐欣所遇。拆理挹清风,吟诗看疏雨。
鸣琴挽幽听,评帖劣前武。有时纵登览,江山见吞吐。
行襟浦草青,解带湖柳舞。兹游岂不佳,归来胡遽赋。
顾兹山林姿,终非城市侣。故园芙蓉华,绿池照茅宇。
我怀讵能忘,宁为倦羁旅。长歌招隐诗,诸君果何许?
他夜宿山邮,明月照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