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豹隐终南夺,龙韬蓟北专。建牙三辅色,吹角七陵烟。
星斗青萍外,关河紫气前。双雕下鸣镝,万马听挥鞭。
辟易胭支岭,峥嵘苜蓿天。高楼明月啸,横槊大风篇。
白发筹边早,黄金募士偏。还应报烽火,不复近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