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隐几心疑水,携杯影照山。
六窗开畔岸,一榻埽中间。
柏子方饶舌,花枝忽解颜。
定余牛逢牧,梦起蝶相关。
阊阖初无路,蓬莱别有班。
藏舟知夜失,面壁意西还。
老矣从他笑,公乎伴我闲。
体坤诗更好,分寸许跻攀。
肃徒辞汝颍,怀古独凄然。尚想文王化,犹思巢父贤。
时移多谗巧,大道竟谁传。况是疾风起,悠悠旌旆悬。
征鸟无返翼,归流不停川。已经霜雪下,乃验松柏坚。
回首望城邑,迢迢间云烟。志士不伤物,小人皆自妍。
感时惟责己,在道非怨天。从此适乐土,东归知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