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破桥故里,南去数尺,时过萧寺。钟梵馀几,更无俊侣寻春画中意。
废兴梦里,空念胜国,千树万蕊。尘界弹指,再来苦想禅林太平世。
放笔问红萼,万古名花长久未。扶杖近游,风流思老辈。
认半纸芳菲,还在天地。两行清泪,叹旧馆侯王,凭吊何事?
写花魂洞箫吹起。
望南躔一星,光映三阶。有仙翁、紫袍金带,佳辰海上筵开。
数流年、才周花甲,论风采、独步霜台。晚岁功名,诸郎科第,占却人间五福偕。
遥瞻祝、青天岱岳,翁寿并崔巍。还歌咏、日升川至,山有台莱。
羡吾乡、苏山甘水,钟灵辈出奇材。念当年、东山灯火,幸此日、北阙风雷。
契重金兰,情深葭玉,廊庙江湖共此怀。念同庚初度,与翁不得共衔杯。
伫看取、乔迁赴阙,丹诏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