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龊龊古之人,伤心广陵废。
遂弦芜城歌,半夜一挥涕。
蕙纨随草衰,藻黼归尘翳。
魂石敛邱封,歌堂从水逝。
薰光杳沈灭,吞根徒千岁。
我怀吴蜀国,祸乱若符契。
目览台城墟,心感君王世。
干戈日驰逐,狼虎争吞噬。
山河实天堑,城阙巍地肺。
霸力不久炎,倏忽如焚薙。
空余万雉城,岌倚寒云际。
麋鹿玩苹阴,狐狸栖棘卫。
江汉含呜咽,岷峨抱迢递。
荒村烟花遥,落日寒风厉。
因知市朝人,自古悲兴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