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除那可守,聊坐小堂寒。椒酒春先到,梅花兴未阑。
三旬明忽满,几刻夜将残。泰运回天地,清愁谩自宽。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灯花作意照归人,短棹扁舟寂寞滨。帝力如春苏万物,遥知太一不威神。
城阴背流水,远树夕含风。避客溪桥外,逢僧野竹中。
问名无以答,斋食偶然同。更向忘归处,方知过去空。
考校新增八子同,三千文卷集窗栊。五经搜阅分诗礼,兼判春秋十二公。
枉教辛苦费天工,此别何由返故丛。落水沾泥判未得,为君珍重舞回风。
石牙初豁转成含,近顶如脐著一庵。谷口进来三万丈,数株松柏似江南。
宁堕眉毛出为人,舌端雷电不无神。
如今有口却挂壁,草木岩中元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