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梅清清入骨,梅贵贵于玉。清贵自贞静,避俗如避毒。
所以坐与卧,多在空山曲。无如空山中,亦少幽人躅。
折梅梅不嗔,咏梅梅欲哭。寄言作诗人,泾清以渭浊。
梅乃真伯夷,耻不食周粟。欲咏宁伐之,可杀不可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