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出山复入山,迂策桃花源。本为游览来,行止未须论。
十里到谷口,九峰回寺门。老僧夙好事,深夜具鸡豚。
饮酬自閒细,酒中有真乘。良朋发箫鼓,野客击钟磬。
踌蹰烟语微,萧索月林暝。明发望赫曦,千崖一微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