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评花担,折柳杯,诗酒醉淋漓。觅句鸾笺重,笼灯翠袖随。别院漏声迟,扶
醉人销金帐里。 春情
香随梦,肌褪雪,锦字记离别。春去情难再,更长愁易结。花外月儿斜,淹
粉泪微微睡些。 京城访友
桃凝露,杏倚云,花院望星辰。尘土东华梦,簪缨上苑春。趿履谒侯门,吟
眼乱难寻故人。
摩空赋,醉月觞,无地不疏狂。貂帽簪花重,鸳帏倚玉香。清楚绿鬟妆,扶
我入温柔醉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