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相公罢论道,聿至活东人。御史坐言事,作吏府中尘。
遂令河南治,今古无俦伦。四海日富庶,道途隘蹄轮。
府西三百里,候馆同鱼鳞。相公谓御史,劳子去自巡。
是时山水秋,光景何鲜新。哀鸿鸣清耳,宿雾褰高旻.
遗我行旅诗,轩轩有风神。譬如黄金盘,照耀荆璞真。
我来亦已幸,事贤友其仁。持竿洛水侧,孤坐屡穷辰。
多才自劳苦,无用只因循。辞免期匪远,行行及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