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商周去不还,盛哉汉唐宋。
苏公本天人,谪堕为世用。
太平极嘉佑,珠玉始包贡。
公车三千牍,字字岌飞动,气力倒犀象,律吕谐鸾凤。
天骥西极来,矫矫不受鞚。
飞腾上台阁,废放落云梦。
至宝不侵蚀,终亦老侍从。
晚途迁海表,万里天宇空,岂惟骑鲸鱼,遂欲跨螮蝀。
心空物莫挠,气老笔愈纵。
秕糠郊祀歌,远友清庙颂。
我生虽後公,妙句得吟讽。
整衣拜遗像,千古尊正统。
黄鹄恣冥翮,寒松挺贞干。纵尔寡谐合,允为明哲叹。
舅氏甘隐沦,幽栖抱璀璨。冒枕白云多,隐几青山乱。
岩扉暮霭浮,风树空音散。流坎任所止,豕鹿聊为伴。
不苦扬雄吃,而爱长卿慢。原阡竭心力,愚谷安昏旦。
翻嫌鹿门叟,累彼妻孥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