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红彫翠减,憔悴西风愁起。闹庭角、蛩新蝉故,倦枕凉欹。
梦里关河,蕙兰迟暮水云飞。白蘋洲畔,凄霜怨雨,谁采江蓠。
锦字未裁,蜀笺虚报,湘佩曾遗。叹芳物、蟫乾驹化,香蠹春衣。
露冷疏檐,厌闻乌鹊噪南枝。家山遥计,鲈初荐网,菊已窥篱。
田窦堂上酒,未醉已变态。
何如东陵瓜,子母相钩带。
富贵席未暖,珠玉作灾怪。
茅茨虽长贫,终有懿亲在。
丈人困州县,短发余会撮。
居然枳棘栖,坐阅岁月代。
青云已迷津,浊酒未割爱。
簿领能无休,飣餖唤鱼菜。
羇旅苦地偏,江湖见天大。
万里一帆樯,长风可倚赖。
因行访幽禅,头陀烟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