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冷月交辉,暗尘迷路,令节新年重借。沉香慢火薰衣,绣幕明灯打马。
合欢堂后,算几度、逢迎欢冶。到而今、尽化愁心,空忆那时元夜。
且慢理、银筝翠斝。更莫问、钿车罗帕。情牵金凤屏边,人在玉梅花下。
春城不禁,笑一任、飘过浓麝。纵年时、有约湔裙,只怕归迟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