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南方共宗鹤山老,北方亦有鹤鸣翁,
鹤山道脉接濂洛,鹤鸣之派应与鹤山同。
九皋清闻犹历耳,谁谓九原不可起。
诜诜高弟今几人,衣钵传来二三子。
遗书定知满筐箱,夜光炜煜照行李。
在阴有鸣须有和,乘轩可贵未可喜。
君不见辽东仙子丁令威,向神清而上刷羽仪。
万人拭目看孤飞,凫鹥纷纷那能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