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岸江倚帆樯,已专北风权。
飞霜挟月下,百笮直如弦。
绿水去清夜,黄芦摇白烟。
篙人持更柝,相语闻并船。
平生濯缨心,鸥鸟共忘年。
风吹落尘网,岁星奔回旋。
险艰自得力,细故可弃捐。
至今梦汹汹,呼禹济广川。
侵晨远人至,寒衣寄江城。珍重一开缄,光采生敝籯。
老亲念幼子,称体新裁成。书云御尔寒,著以湖绵轻。
寒燠隔异地,犹廑慈母情。忆兹初成时,长短劳经营。
襟袖密密缝,十指针线萦。健妇把刀尺,指点熨贴平。
感激母意厚,顾我非童婴。二十要自立,俭素敦家声。
五陵自轻肥,温饱无令名。今兹茹冰檗,用佐严君清。
短褐取蔽体,宁羡罗绮荣。被服矢无□,敢忘我初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