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忆昔俱年少。向斯晨、登高怀古,赋诗舒啸。追数樽前插花客,人物并皆佳妙。禁几度、西风残照。元子寄奴曾富贵,到而今、一一消磨了。君不乐,后人笑。
山南山北添华表。叹归来、谢池草合,黄台瓜少。老去爱持齐物论,谁管彭殇寿夭。待细说、教天知道。不羡两苏并二宋,愿弟兄、岁岁同吹帽。杯到手,莫辞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