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池塘句得。正谢客相思,月梁颜色。剡木拿舟,苕溪载酒,才喜痴人相惜。
一曲骊歌夜唱,又作雪鸿残迹。回首处、是金门索米,凤池联翼。
叹息。当日里、楚尾吴头,卯酉难相值。马上谈兵,灯前草制,十载只如朝夕。
冷落延津双剑,心事不堪重忆。君归也,且为余料理,故园松石。
指湖光一抹,峦翠双螺,飘渺堪寻。天末迷离影,剩浓云拥絮,隔断烟岑。
卜居水竹何处,遐想碧波深。便画出巢痕,访来诗境,煞费仙心。
沉吟。故乡路,叹树杪斜阳,误了归禽。蓦向图中见,有鸥眠远渚,鹭立寒浔。
渔庄似此清剧,未许点尘侵。试卷上疏帘,西山爽气凉到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