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白发相望两故人,眼看时事几番新。
曲无和者应思郢,论少卑之且借秦。
岁恶诗人无好语,(公择来诗,皆道吴中饥苦之事。
)夜长鳏守向谁亲。
(贡父近丧偶。
)少思多睡无如我,鼻息雷鸣撼四邻。
何人劝我此间来,弦管生衣甑有埃。
绿蚁濡唇无百斛,蝗虫扑面已三回。
磨刀入谷追穷寇,洒涕循城拾弃孩。
为郡鲜欢君莫叹,犹胜尘土走章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