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似此中秋未算贫。曲墙雕砌露红新。玉钗私语深深院,璧月微开淡淡云。
佳节酒,异乡人。故园忆我陇头行。谁知汾上初寒夜,银烛秋花对细君。
顿有两玉人,风流晋宋间。况复子倪子,妙思轻小山。
访我相后先,知我倦飞还。僮仆怪主人,羁絷如在闲。
何曾得此客,能使意绪宽。从今望仙舟,我门肯常关。
春风孔郎溪,松下荆可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