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博士得黄柑,甚爱不忍擘,持献太夫人,远附海上舶。
故山饶氛雾,可使酒杯窄,岂无荔枝好,餍饫恐不摘。
相去三千里,无异娱旁侧,乃知母子意,更远未尝隔。
我昨往见君,从容弄书册,药分腊剂香,茶泛春芽白。
主意顾未厌,筐筥自搜索,敢谓甘旨余,亦及此下客。
霜包才三四,气可压千百;重是慈孝物,不敢吐其核。
甘寒虽遶齿,悲感已横臆;半生无欢娱,初不为湮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