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弱植有孤念,独住穷名山。那知岁月逝,白首尘埃间。
今朝定何朝,凭高睨清湾。群贤亦戾止,共此一日闲。
晤言不知疲,林昏鸟飞还。胜践可无纪,重来谅非艰。
留语岩上石,毋使门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