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舜禹曾何与,羲农实强名。
含灵徒叶赞,造物始无情。
阊阖非烟澹,觚棱晓气清。
葳蕤大衢隘,殷辚外朝盈。
鲜旭分衣绘,薰风拂佩琼。
华颠万内集,殊俗海隅倾。
棨戟金闺奥,囊书赭桉横。
敷言齐列位,稽首从群卿。
不报乾坤施,难图日月明。
仁心由性得,治体与时行。
金石皆中款,丹青岂外荣。
功归元首重,泽及草茅轻。
业业冲虚意,区区爱戴诚。
何为犹让德,不以慰怀生。
退复歌天保,期於采颂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