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宫车昔晏驾,鸿宝归亲贤。元后上圣姿,神龙潜虞渊。
乘乾奉天祐,皇极建冲年。百辟迎代来,凝命居清玄。
皇风仁偃草,一日周九埏。震霆雨作解,赫曦清旻悬。
除凶力摧虎,猰㺄犴重键。击冥走鬼魅,好问广询延。
急治热愿濯,从善坂流圆。响答朝至昃,万几无停宣。
泰否一往复,乾坤随转旋。昔自尧舜来,神化无此前。
声休度百王,九庙光蝉嫣。天禄永无疆,圣治终始全。
臣诗属先驱,三灵赫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