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今朝花港。邀几个青年,同游共赏。冒雨观鱼,几盘小菜,且为老夫添量。
七一到头未老,算只是年方壮。饭量大,小诗胡涂点,有些痴样。
无状。思想影响乱弹琴,知否教人惘。辜负年华,空悲逝水,好在四肢无恙。
艺苑怪风奇浪,气势似高千丈。问君等,谁是中流砥,力能抵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