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披云得新腴,煮泉听松风。香永味自真,不与馀品同。
悠然泊莫留,归来隐疏钟。念昔湘滨游,年年撷芳丛。
迟日照高岭,新雷惊蛰龙。落硙快先啜,鼓腹欣策功。
夜灯紫筠窗,香生编简中。谁与共此乐,臭味有邻翁。
朅来七里城,日月转飞蓬。山川岂不好,予忧日忡忡。
酌此差自慰,思君复无穷。
东船少年破衣不掩胫,秋风肃肃皮肉冷。昨者蒲博胜十钱,从朝欢呼迫至暝。
西船老翁紫衣何赫奕,七十悬车二千石。少儿恩请未授官,日日抚髀长太息。
人生悲喜宁有穷,老翁冉冉向下舂,但令少年作老翁。